购房不成赔付违约金?小心,这样的诈骗套路

搜狐叔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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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房子地段好、价格优,还有内部渠道,不用摇号就可直接选购新房。

  如若不成功,中介还承诺退还房款并赔付违约金,真有这么好的事情吗?

  这看起来很美好的承诺背后,其实可能是一种诈骗套路。近期,静安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的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。

 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

  被告人张某某虚构有渠道购房的事实,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情况下,以先赔付违约金的方式欺骗被害人继续签订合同,继而骗取购房款达人民币97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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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告人承诺支付违约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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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害人交付部分中介费

  案件详情

  告知你看中的房源已售罄,推荐其他房源

  2021年2月,被害人胡先生看中一套房产,遂在附近找到一家中介咨询情况,负责接待的是中介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某。张某某告知胡先生想购买的楼盘是新盘,已全部售罄,但是自己手上还有其他房源,并推荐了另一套售价1000余万元的房产。张某某表示,这套房源虽然已经出售,但其可以通过销售经理操作变更权利人,只是需要支付较高的中介费。

  因胡先生对该套房产比较满意,遂于同年3月签订了购房委托协议,并支付了70余万元中介费,同时张某某还在合同中约定,若购房失败将支付150万元违约金。过了一段时间,张某某告知该套房产目前无法购买,并愿意将中介费连同100万元违约金返还给胡先生。同时继续为胡先生寻找其他房源,未付的50万元违约金直接冲抵第二套房屋的购房款。

  内部房源抢手,但要先支付定金

  在张某某退还钱款期间,其突然告知胡先生之前相中的楼盘有房源了,系内部工程抵押房,房屋权利人是建造该房屋的包工头朱某某,不需要积分,目前非常抢手。

  为顺利购买到心仪的房产,胡先生在尚未全部收回170万余元的中介费及违约金时,就当即同意签订购房合同,并按照张某某的要求先行支付400余万元的定金。之后,张某某建了购房群,将所谓的房主朱某某、开发商经理李某某拉入其中,商讨购房网签手续。

  各种理由拖延,房子根本不存在

  到了约定日期,张某某表示房屋更名手续尚未完成,需要等待时日,还与胡先生签订补充协议,承诺如果2021年10月15日前未完成网签手续,便支付房屋总价(800余万元)20%作为违约金。同年10月,张某某一拖再拖,每次在群里约定好下次网签日期,到签约当日张某某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拖延,胡先生便到售楼处确认该套房产情况,这才得知张某某出售的工程抵押房根本不存在。

  在胡先生几经催讨,张某某陆续返还210万余元后没了下文,胡先生向警方报案。

  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,检察官审阅案卷后发现,其实整个买房过程就是张某某设下的骗局,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“以小博大”型诈骗套路。张某某利用被害人购房急切的心理,在第一份合同履行时,以主动违约并赔付违约金的方式获取信任,接着诱骗被害人继续签订第二份合同,以此骗取大额购房款。

  检察机关提醒

  购房者应提高防范意识,通过中介购房时要核实对方是否取得授权,实地察看房屋,核查房屋权利人情况以确定房源真实性;不要轻信所谓“内部渠道、快速购房”,在未规范办理购房手续时不要急于付款,避免掉进“房财两空”的陷阱。

标签:违约金购房房源被害人房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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